“園區一日游”作業模式
“園區一日游”作業模式
(一)按材料來源與成品銷售地點分類
1.“兩頭在外模式”
即生產所用原材料全部海外采購,生產的產品全部銷售海外。(手冊核銷一手冊核銷)
2.“兩頭在內模式”
即生產所用原材料全部在國內其他加工貿易企業處采購,生產的產品全部銷售給國內的其他加工貿易企業。(深加工結轉:手冊核銷一手冊核銷)
3.“保稅內銷模式”
即生產所用原材料全部在海外采購,生產的產品全部銷售中國國內。(手冊核銷——般貿易)
4.“非保外銷模式”
即生產所用原材料全部在中國國內采購,生產的產品全部銷售海外。(一般貿易般貿易)
【案例4】
某企業屬來料加工(原材料鋼板)企業,原來進料主要從中國臺灣和國外進口,每噸的到岸價約5300元。由于運輸和訂貨周期長,每次備料過程需一個半月以上時間,為了保證原材料充足,需要提前大批量進口(該廠月用料1500噸),故每月僅此一項占用流動資金近1000萬元。最近該廠實行國內采購原材料(國內鋼鐵產品在質量、規格相等之下,每噸售價4700元),并通過在園區操作“一日游”,即原材料從供應商直接進園區(出口),國家給予退稅8%,每噸退稅376元;接著用手冊報出園區(進口)直接運抵該廠。整個過程環節少、時間短,每噸價格比進口的還低976元。
5.“委托加工模式”
這種模式又包含“接受委托模式”和“委外加工模式”兩種。所謂“接受委托模式”就是接受其他企業的生產所用原材料并生產的產品全部返回給該企業的模式,所謂“委外加工模式”就是委托其他企業生產產品并提供全部原材料的模
式。
(二)按企業類型分類
可分為三種交易類型:加工貿易型企業之間;一般貿易企業之間;一般貿易企業與加工貿易型企業之間。
1.加工貿易型企業之間
其中如果交易貨物的海關編碼相同,可以進行深加工結轉;如果海關編碼不同,則需要通過保稅加工區轉廠處理,其間,根據編碼不同的程度(是大類不同還是小類不同),則要采用不同的轉廠方案。
2.—般貿易企業之間
發貨方企業需要退稅,可以通過“一日游”解決此問題。其交貨方式為:賣
方般貿易企業將貨物出口到物流園區或出口加工區(達到退稅或交貨目
的),買方般貿易企業報進口。
3.—般貿易企業與加工貿易型企業之間根據收發貨不同可細分為兩種情況:
(1)發貨方是一般貿易企業,收貨方是加工貿易企業,交貨方式為:賣方
般貿易企業將貨物出口到物流園區或出口加工區(達到退稅或交貨目的),
買方——加工貿易企業用手冊從物流園區或出口加工區報進口(只需要手冊備案,無須交稅)。
(2)發貨方是加工貿易企業,收貨方是一般貿易企業,交貨方式為:賣方
——加工貿易企業將貨物出口到物流園區或出口加工區(達到手冊核銷目的),買方般貿易企業報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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